正文
黄庭坚(1045 - 1105)
北宋诗人、书法家。字鲁直,号山谷,又号涪翁。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宋英宗治平四年(1067)进士。先后任叶县尉、北京(今河北大名)国子监教授、太和县令,监德平镇。元祐时入京编修《神宗实录》,迁起居舍人。这一时期与苏轼、秦观、晁补之、张耒等交游酬唱。绍圣时被贬涪州别驾。徽宗时被除名编管宜州,死于贬所。
为苏门四学士之一,政治态度与苏轼接近。善书法,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并称宋朝四大书家。诗歌创作影响很大,与苏轼并称“苏黄”,是“江西诗派”的创始人。提出“点铁成金”、“夺胎换骨”的主张。作诗力求新奇,诗风瘦硬峭拔,也有清新流畅之作,另有诗反映了人民的疾苦。由于他学识渊博,功力深厚,创作态度严谨,诗中往往表现出超迈的见识和旷达的襟怀,在宋代诗歌发展史上独树一帜。但过多地在字句、技巧上下功夫,不免有晦涩生硬之弊。存词180多首,多写男女恋情。有的词写得疏宕洒脱,清雅明畅。工书法,兼擅行、草,自成风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