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
伏尔泰(1694 - 1778)
伏尔泰,原名弗朗梭阿·马利·阿鲁埃,法国思想家、作家。生于巴黎中产阶级家庭。曾在教会学校学习。喜与贵族子弟结交,以谈吐锋利、俏皮闻名。1717年因写讽刺诗冒犯摄政王而入狱。次年上演第一部悲剧《奥狄浦斯王》一举成名,开始用笔名“伏尔泰”。因与一贵族争吵再度被监,后被放逐国外。在英国,接触到新的学术和科学成就,了解了英国的政治制度,对他形成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和唯物主义哲学观起了很大作用。
1729年回国,发表剧本《布鲁图斯》(1730)和《扎伊尔》(1732),前者反对专制政体,后者主张不同宗教信仰互相宽容。1731年完成《查理十二史》。《哲学书简》(1734)宣扬洛克的经验哲学,推崇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成就,抨击法国的宗教和制度,遭到查禁。为避逮捕,隐居乡间15年。这期间写成悲剧《穆罕默德》(1741)等,并开始写作历史著作《路易十四的时代》(1751)和《风俗论》(1756)。1750年到柏林,为《百科全书》撰稿,文稿后收入《哲学词典》(1764)。1760年起定居法国和瑞士边境的费尔奈庄园。他主要写作剧本,此外还写有史诗《亨利亚特》(1728)和哲理小说《查第格或命运》(1747)、《老实人》(1759)、《天真汉》(1767)等。是法国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。